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2-075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完结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诉讼请求涉案金额:大城县众达公交客运服务有限公司所欠货款本金16,266,203.91 元、利息 2,865,656.19 元及违约金;舒城县万福客运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
付 1200 万元、2,354.60 万元;烟台市公交集团开发区有限公司所欠货款 726 万元及违
约金;烟台市公交集团蓬莱城市公交有限公司所欠货款本金 398 万元及违约金。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诉讼案件已完结。公司预计对公司损益无负面影响,最终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诉讼结果
公司近期收到法院寄达的《民事判决书》((2022)苏1003民初2317号)、《民事裁定书》((2022)苏1003民初6634号、(2022)苏1003民初6637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案号 原告 被告 标的额 一审判决结果 目前
进展
1 (2022) 扬 州 亚 被告 1:大城县众 本金 1.被告 1 于本判决生效后十 已达
苏 1003 星 客 车 达公交客运服务 16,266,203. 日内给付本公司货款本金 成和
民初 股 份 有 有限公司 91 元、利息 16,266,203.91 元、利息 解
2317 号 限公司 被告 2:路媛媛 2,865,656.1 2,865,656.19 元及违约金;
被告 3:李铁帮 9 元及违约 2.被告 1 于本判决生效后十
被告 4:杜秀女 金
被告 5:李朝阳 日内给付本公司律师费 1.8
万元。
案件受理费 136,602 元、保
全费 5,000 元,由被告 1、
被告 2、被告 3、被告 4、被
告 5 负担。
2 (2021) 扬 州 亚 被告 1:舒城县万 1200 万元 已口
苏 1003 星 客 车 福客运有限公司 头撤
民初 股 份 有 被告 2:武汉市沃 诉
1006 号 限公司 福客运有限公司
3 (2021) 扬 州 亚 被告 1:舒城县万 2,354.60 万 已口
苏 1003 星 客 车 福客运有限公司 元 头撤
民初 股 份 有 被告 2:衢州市万 诉
1081 号 限公司 福旅游运输有限
公司
被告 3:被申请人
3:铜陵市中沃绿
源旅游运输有限
公司
4 (2022) 扬 州 亚 烟台市公交集团 726 万元及 1.准予原告本公司撤回对被 已撤
苏 1003 星 客 车 开发区有限公司 违约金 告烟台市公交集团开发区 诉
民初 股 份 有 有限公司的起诉。
6634 号 限公司 2.案件受理费 15,655 元,由
原告本公司负担。
5 (2022) 扬 州 亚 烟台市公交集团 398 万元及 1.准予原告本公司撤回对被 已撤
苏 1003 星 客 车 蓬莱城市公交有 违约金 告烟台市公交集团蓬莱城 诉
民初 股 份 有 限公司 市公交有限公司的起诉。
6637 号 限公司 2.案件受理费 9,660 元,由
原告本公司负担。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针对上述诉讼案件结果,公司预计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影响,最终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