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1-069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哈尔滨市浩达客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诉我司买卖合同权纠纷案件
金额合计人民币 62,815,011.82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处于立案未开庭阶段,诉讼结果存
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近期收到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寄达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2021)苏10民初84号)及《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获悉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哈尔滨市浩达客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诉本公司买卖合同权纠纷一案。目前该诉讼案件处于已立案未开庭阶段。现将诉讼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各方当事人
原告:哈尔滨市浩达客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一: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哈尔滨亚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二) 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已支付的购车款及利息、赔偿原告各种费用,合计人民币62,815,011.82元。
(三) 事实和理由
原告所购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目前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本公司将会积极做好诉讼相关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按照分阶段原则持续披露以上诉讼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