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1-031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共计 3554.6 万元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处于立案受理阶段,未开庭审理,诉讼结
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
向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公司陆续收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受
理通知书》及相应传票。现将诉讼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案件基本情况
案号 管辖法院 原告 被告 标的额 诉讼 诉讼请求 目前
理由 进展
(2021)苏 扬州市邗 扬州亚星 被告一:舒城县万福客 1,200.0 买 卖 合 1.判令被告一立 尚 未
1003 民初 江区人民 客车股份 运有限公司 0 万元 同纠纷 即向原告支付已 开庭
1006 号 法院 有限公司 被告二:武汉市沃福客 销售 40 台车辆对
运有限公司 应 的 国 补 费 用
1200 万元及相应
的资金占用费;
2.判令被告二为
被告一所欠原告
上述债务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用
由两被告承担。
(2021)苏 扬州市邗 扬州亚星 被告一:舒城县万福客 2,354.6 买 卖 合 1.判令被告一立 尚 未
1003 民初 江区人民 客车股份 运有限公司 0 万元 同纠纷 即 支 付 原 告 开庭
1081 号 法院 有限公司 被告二:衢州市万福旅 SCWF-ZCCG-20170
游运输有限公司 816《买卖合同》
被告三:被申请人 3: 中扣除定金后剩
铜陵市中沃绿源旅游 余 价 款 2354.60
运输有限公司 万元;
2.判令被告二和
被告三对上述第
一项债务承担连
带责任;
3.判令被告三继
续运营《买卖合
同》项下车辆至 3
万公里;
4.判令三被告共
同承担本案全部
案件受理费、保全
费等全部诉讼费
用。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目前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
利润的影响。本公司将会同律师事务所积极做好诉讼相关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按照分阶段原则持续披露以上诉讼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