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1-021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发行字[1999]85 号文批准,于 1999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
网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5,400 万股,向证券投资基金配售了 6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36,999.80 万元。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
鉴于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证券品种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