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 2011-007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创
投”)作为合伙人,以现金方式投资 8000-9000 万元参与设立上海紫晨股权投资
中心(以下简称“紫晨投资中心”),认缴其 20%出资,其中本年度首期认缴金额
为 4000-4500 万元,具体投资金额以紫晨投资中心首期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 20%
确定。
●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交易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沈雯先生、郭峰先生、胡兵
女士、彭胜浩先生、沈臻先生、唐继锋先生回避表决。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额占
公司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26%,对本公司当期或未来财务
状况无重大影响。
● 本次交易需报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并审批。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合伙人,以现金方式投
资 8000-9000 万元参与设立上海紫晨股权投资中心,认缴其 20%出资,其中本年
度首期认缴金额为 4000-4500 万元,具体投资金额以紫晨投资中心首期实际募集
资金总额的 20%确定。
紫晨投资中心为拟新设立的股权投资平台,预计总规模 4-4.5 亿元,首期拟
募集 2-2.25 亿元,目前处于筹备阶段。其他合伙人包括上海朗程财务咨询有限
公司、王春华、李彧、上海朗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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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紫晨投资中心的份额。紫晨投资中心的执行
事务合伙人为上海朗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委托李彧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的代表。
鉴于紫晨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人之一李彧先生本次拟以现金 500 万元认缴紫
晨投资中心首期出资,其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的副董事
长、执行副总裁及持有 3%股权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沈雯先生、郭峰先生、胡兵女士、彭胜浩
先生、沈臻先生、唐继锋先生回避表决。
本年度首期认缴金额为 4000-4500 万元,具体投资金额以紫晨投资中心首期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 20%确定,不超过公司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的 1.26%。
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进行了认真讨论,关联董事沈雯先生、郭峰先生、胡兵女
士、彭胜浩先生、沈臻先生、唐继锋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一致审
议通过,其中丁文江、潘思中、朱红军 3 名独立董事认为紫江创投投资紫晨投资
中心,主要是鉴于对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前景的看好,并且是在 2009 年收购上海
紫晨投资有限公司 20%股权,尝试创投业务获得了丰厚回报的基础上的再投资,
将有利于快速提升公司业绩,按股权比例现金出资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该金额
不超过公司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26 %,对本公司当期或未
来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全部投了赞成票。
本次交易尚需报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并审核。
二、关联方介绍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集团”)成立于 1991 年 2 月
27 日,注册资本 3 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七莘路 1388 号,经营范围:
主要从事投资控股、资产经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之外)等业务, 持有紫
江企业 22.99%股权(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包括本次关联交易止,累计 12 个月内,公司与紫江集团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金额累计 18982.57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456%;为紫江集
团提供担保 4878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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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紫晨投资中心主要从事投资管理(除金融、证券等国家专项审批项目外),
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财务咨询等业务,预计总规模 4-4.5 亿元,首期拟募
集 2-2.25 亿元,目前处于筹备阶段。其他合伙人包括上海朗程财务咨询有限公
司、王春华、李彧、上海朗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出
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紫晨投资中心的份额。紫晨投资中心的执行事
务合伙人为上海朗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委托李彧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
代表。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紫江创投 2009 年 7 月收购上海紫晨投资有限公司 20%股权(详
见 2009 年 7 月 1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上
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上海紫晨投资有限公司 20%股权的公告”)
是公司做强做大创投业务的尝试,已经取得了丰厚的投资回报,紫江创投已于 2011
年初收到紫晨投资 2010 年度分红 2000 万元人民币,已收回全部原始投资。鉴于对
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前景的看好,紫江创投本次进一步投资创投业务,有利于快速提
升公司业绩,但创业投资具有高风险性,公司将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控制风险、分散风
险。本次投资对全体股东及公司都是有利的,投资价格按股权比例现金出资也是公
平合理的。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紫江创投投资紫晨投资中心,主要是鉴于对中国资本市场发
展前景的看好,并且是在 2009 年收购上海紫晨投资有限公司 20%股权,尝试创
投业务获得了丰厚回报的基础上的再投资,将有利于快速提升公司业绩,按股权
比例现金出资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该金额不超过公司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净资产的 1.26%,对本公司当期或未来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全体股东及公司都是有利的;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本次交易
时进行了回避表决,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没有损害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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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股东的利益,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
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紫江企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函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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