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09-024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9
年10 月20 日以E-MAIL 和传真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的
通知,并于2009 年10 月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9 名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
了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
议案:
一、关于公司受让上海紫华企业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
公司决定以892 万元的价格受让珅氏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珅
氏达”)所持有上海紫华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华企业”)25%股权。以上
金额以紫华企业截止2009 年9 月30 日的净资产为依据按股权比例折算确定。
紫华企业成立于1996 年3 月29 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注册资本
1,000 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郭峰,主要生产和销售流延PE 膜及塑料包装制品、
光解膜、多功能膜,开发新型农膜技术与产品等产品,主要客户为尤妮佳、广州
宝洁、江苏三笑、金佰利、强生等国内外著名公司。截止2009 年9 月30 日,该
公司总资产为7993.03 万元,净资产为3,570.42 万元,2009 年1-9 月实现净利
润533 万元(未经审计)。
本次股权转让前,公司持有紫华企业75%股权,珅氏达持有25%股权,转
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紫华企业100%股权,珅氏达不再持有股权。
紫华企业所经营的业务属于公司包装主营业务,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调整产
品结构、细化客户服务等措施,今年以来,该公司财务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盈利
能力趋强,公司本次收购股权有利于公司增加对其的持股比例,从而提升公司的
业绩,对全体股东及公司都是有利的,转让价格也是公平合理的。
以上交易的转让方珅氏达持有公司5.476%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建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二、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受让天津实发-紫江包装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泉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泉包装”)决定以
2,442 万元的价格受让新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上海”)所
持有天津实发-紫江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实发-紫江”)25%股权。以
上金额以天津实发-紫江截止2009 年9 月30 日的净资产为依据按股权比例折算
确定。
天津实发-紫江成立于1996 年3 月26 日,注册地址为天津开发区,注册资
本900 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邢连华,主要生产和销售饮料容器及塑料制品等产
品,主要客户为可口可乐、伊利等国内外著名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
截止2009 年9 月30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4,451.06 万元,净资产为9,769.07
万元,2009 年1-9 月实现净利润1,557.74 万元(未经审计)。
本次股权转让前,本公司持有天津实发-紫江35%股权,新上海持有天津实
发-紫江25%股权,天津实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天津实发-紫江40%股权;转让
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其35%股权,紫泉包装持有其25%股权,天津实发集团有
限公司持有40%股权。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紫泉包装收购其股权有利于公司增加对其的持股比例,从
而提升公司的业绩,也是公司加强包装主业的体现。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 年10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