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2017-051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牧股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已于2017年10月13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7年10月1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7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牧股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牧股份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8)。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具体修订情况
(一)激励对象的范围
修订前: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273人。
修订后: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278人。
(二)授出股票期权的数量
修订前: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不超过796.6万股。
修订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不超过796.16万股。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修订前: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 占目前股本总额
量(万份) 数的比例 的比例
王建成 董事长 10 1.26% 0.02%
薛廷伍 副董事长 10 1.26% 0.02%
吴冬荀 总经理 10 1.26% 0.02%
叶少华 董事会秘书 8 1.00% 0.02%
苏智强 副总经理 8 1.00% 0.02%
张正海 副总经理 8 1.00% 0.02%
中层及核心骨干(合计267人) 742.6 93.22% 1.73%
合计(273人) 796.6 100.00% 1.85%
修订后: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 占目前股本总额
量(万份) 数的比例 的比例
王建成 董事长 10 1.26% 0.02%
薛廷伍 副董事长 10 1.26% 0.02%
吴冬荀 总经理 10 1.26% 0.02%
苏智强 副总经理 8 1.00% 0.02%
张正海 副总经理 8 1.00% 0.02%
王水华 副总经理 8 1.00% 0.02%
中层及核心骨干(合计272人) 742.16 93.22% 1.73%
合计(278人) 796.16 100.00% 1.85%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修订前: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6年业绩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6%,2018年净资产
第一个行权期 收益率不低于8.3%,且上述指标都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
位值,2018年经济增加值指标完成情况达到集团公司下达的考核目标,且
ΔEVA大于零。
以2016年业绩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6%,2019年净资产
第二个行权期 收益率不低于8.6%,且上述指标都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
位值,2019年经济增加值指标完成情况达到集团公司下达的考核目标,且
ΔEVA大于零。
以2016年业绩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6%;2020年净资产
第三个行权期 收益率不低于9.0%,且上述指标都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
位值,2020年经济增加值指标完成情况达到集团公司下达的考核目标,且
ΔEVA大于零。
注:
1) 上述条件所涉及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
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 由本次股票期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若行权条件未达成,则期权
作废。
3) 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战略、市场环境等相关因素,对上述业绩指标和水平进行调整和
修改,但相应调整和修改需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修订后: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6年业绩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6%,2018年净资产
第一个行权期 收益率不低于8.3%,且上述指标都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
位值,2018年经济增加值指标完成情况达到集团公司下达的考核目标,且
ΔEVA大于零。
以2016年业绩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6%,2019年净资产
第二个行权期 收益率不低于8.6%,且上述指标都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
位值,2019年经济增加值指标完成情况达到集团公司下达的考核目标,且
ΔEVA大于零。
以2016年业绩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6%;2020年净资产
第三个行权期 收益率不低于9.0%,且上述指标都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
位值,2020年经济增加值指标完成情况达到集团公司下达的考核目标,且
ΔEVA大于零。
注:
1) 上述条件所涉及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
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 由本次股票期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若行权条件未达成,则期权
作废。
3) 同行业的选定标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中牧股份归属于“制造业”门
类下的“医药制造业”。同行业企业指“医药制造业”分类下的全部A股上市公司。在激励
计划实施过程中,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行业分类划分结果出现变化的,则在确定可行权条件是否成就时,应当采用中国证监会最新的行业划分结果。
4) 对标企业指与中牧股份从事相同或部分相同、相近或部分相近业务的境内A股上市公司。
中牧股份实际经营包括兽用生物制品、兽用化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贸易四大主营业 务板块。目前与公司业务相关度较高的A股上市公司有5家,分别为:生物股份、天康生物、瑞普生物、鲁抗医药、金河生物。此外,中牧股份属于申银万国细分行业分类下的动 物保健III,除中牧股份以外,该项下全部上市公司合计6家,3家(金河生物、瑞普生物、 生物股份)与上述5家重复,剩余的3家分别为:升华拜克、普莱柯、海利生物。在此基 础上,公司选择添加与中牧股份业务部分相关的,申银万国细分行业分类下的饲料III、生物制品、化学原料药分类下全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对标企 业。根据以上方法确定的全部对标上市公司合计20家,对标企业名单及主营产品构成情况 详见附件。
5)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战略、市场环境等相关因素,对上述业绩指标和水平进行调整和修
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市场环境相关因素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对标企业名单的调整方案,调整方案需说明调整行业分类或对标企业样本的原因、依据及调整情况。
调整的触发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
i.对标企业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与公司的产品和业务不具有相关性;
ii.对标企业所属证监会行业分类或申银万国行业分类发生变化;
iii.对标企业发生并购重组,且并购重组完成后的下一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300%或高于+300%;
iv.对标企业发生并购重组或重大资产处置,且并购重组或重大资产处置完成后的下一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减幅低于-100%或高于+100%;
v.对标企业样本连续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均值低于-300%或高于+300%的,处于异常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