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2018-016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发行股票数量:62,1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票价格:6.80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422,280,000.00元
募集资金净额:415,710,000.00元
2、发行对象认购的数量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魏方 2,100,000 14,280,000.00 12
2 赵立勋 3,235,294 21,999,999.20 12
3 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705,882 99,999,997.60 12
4 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8,823,529 59,999,997.20 12
小计 28,864,705 196,279,994.00 /
序号 发行人控股股东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3,235,295 226,000,006.00 36
合计 62,100,000 422,280,000.00 /
3、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3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4、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6年12月5日,本次交易预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
2016年11月28日,交易对方森工集团作出董事会决议、睿德嘉信作出股
东会决议、泉阳林业局作出局长办公会决议,同意将其持有的新泉阳泉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
2016年11月28日,泉阳泉、泉阳饮品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中关
于收购新泉阳泉的方案。
2016年11月25日,交易对方上海集虹作出全体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将
其持有的园区园林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
2016年11月25日,园区园林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中关于收购园
区园林的方案。
2016年11月4日,本次交易预案已经取得吉林省国资委的原则性同意。
2017年4月28日,交易对方森工集团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认购上市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
2017年5月8日,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
2017年5月22日,泉阳泉、泉阳饮品、园区园林的资产评估报告已经吉林
省国资委备案。
2017年5月23日,吉林省国资委已经批准本次交易方案。
2017年5月24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2017年7月27日,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事宜已经上市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7年8月16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17年
第47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
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10月10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吉林森
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6号),核准公司向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
(二)本次发行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数量:62,100,000股
3、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
4、发行价格:6.80元/股
5、募集资金总额:422,280,000.00元
6、发行费用:6,570,000.00元
7、募集资金净额:415,710,000.00元
8、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2月7 日出具了瑞华验字
[2018]2204000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8年2月7日12时,东北证
券已收到吉林森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422,280,000元,上述
认购资金总额均已全部缴存于东北证券在兴业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开设的账户(账号:581020100100004600)。
2018年2月8日,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东北证券在扣除承销费用后
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划转了认股款。2018年2月9日,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2018]22040002号《验资报
告》,验证截至2018年2月9日,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100,000
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6.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22,280,000元,
扣除发行费用6,57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15,710,000.00元。其中,新增
注册资本62,100,000.00元,新增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53,610,000.00元。
2、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3月16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
记托管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四)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认为: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魏方、赵立勋、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均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在《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因此不需要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认为:吉林森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已取得必要的批 准与授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魏方 2,100,000 14,280,000.00 12
2 赵立勋 3,235,294 21,999,999.20 12
3 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705,882 99,999,997.60 12
4 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8,823,529 59,999,997.20 12
小计 28,864,705 196,279,994.00 /
序号 发行人控股股东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3,235,295 226,000,006.00 36
合计 62,100,000 422,280,000.00 /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魏方
女,中国国籍,汉族,1970年生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2、赵立勋
男,中国国籍,汉族,1978年生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3、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与解放大路交会处长春国际金融中心 A
座19层
法定代表人:王喜东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与资产管理、以及吉林省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