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临 2017—056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2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6 号),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50,630,965股
股份、向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公司发行39,379,639股股份、向吉林省泉阳林
业局发行3,783,891股股份、向赵志华发行58,350,742股股份、向上海集虹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4,602,332股股份、向陈爱莉发行1,945,026
股股份、向赵永春发行149,61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6,400万元。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事宜,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