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的邀请或要约。
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得直接或间接於美国境内分发、刊发或传阅,或者分发、刊发或传阅至美国境内。
本公告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在美国或任何其他司法权区出售证券的要约或购买证券的邀请。本公告所述的证券并无且将不会根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或其他司法权区的任何证券法登记。除非获豁免登记,并已符合美国任何州或其他司法权区的证券法,否则本公告所述的证券不得在美国境内或向美籍人士(定义见美国证券法S规例)或为美籍人士利益直接或间接出售、要约出售、转售、转让或交付。本公告所述的证券不会在美国进行公开发售或出售,或向美籍人士或为美籍人士利益或在任何其他司法权区公开发售或出售。
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之通告
兖煤国际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YANCOAL INTERNATIONAL RESOURCES
DEVELOPMENT CO., LIMITED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於2024年到期300,000,000美元利率为2.90%的高级担保债券
(「债券」)
(股份代号:40928)
由以下各方无条件及不可撤回地担保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Yanzhou Coal Mining Company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71)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德意志银行 招银国际 海通国际
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德意志银行 招银国际 海通国际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中金公司
公司香港分行
本公司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批准债券以按日期为2021年11月15日的发售备忘录所述仅向专业投资者(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7章)发行债务证券的方式上市及买卖。债券上市及买卖批准预期将於2021年11月19日生效。
香港,2021年11月18日
於本公告日期,兖煤国际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为刘健先生、吴向前先生及赵青春先生。
於本公告日期,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为李伟先生、刘健先生、肖耀猛先生、祝庆瑞先生、赵青春先生、王若林先生及黄霄龙先生,而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田会先生、朱利民先生、蔡昌先生及潘昭国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