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 2021-081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A 股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
通股
激励总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6,298 万份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
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87,418.41 万股的 1.29%。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anzhou Coal Mining Company Limited
注册地址:山东省邹城市凫山南路 949 号
法定代表人:李伟
注册资本:4,860,000,000 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6122374N
成立日期:1997 年 9 月 25 日
上市日期:1998 年 7 月 1 日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炭销售、煤化工。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营业收入 214,991,818 214,688,079 186,970,7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121,636 9,918,114 8,823,0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6,534,585 7,309,761 8,334,532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233,399 28,127,109 25,072,1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4,118,394 74,865,977 69,736,821
总资产 258,910,041 236,224,771 233,470,220
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4589 2.0192 1.796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4589 2.0192 1.79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1.3386 1.5211 1.9674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46 15.91 16.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8.68 11.80 14.26
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李伟 董事长、董事
2 刘健 董事
3 肖耀猛 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
4 祝庆瑞 董事
5 王若林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工董事
6 赵青春 董事、财务总监
7 黄霄龙 董事、董事会秘书
8 田会 独立董事
9 朱利民 独立董事
10 蔡昌 独立董事
11 潘昭国 独立董事
12 周鸿 监事会主席、监事
13 李士鹏 监事会副主席、监事
14 朱昊 监事
15 秦言坡 监事
16 苏力 职工监事
17 邓辉 职工监事
18 宫志杰 副总经理
19 张延伟 副总经理
20 张传昌 副总经理
21 田兆华 副总经理
22 刘强 副总经理
23 李伟清 副总经理
二、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积极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合,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8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实施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方式。
(二)标的股票来源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6,298 万份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87,418.41 万股的 1.29%。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268 人,具体包括:
1、董事(不含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
3、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包括核心技术人员、核心技能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具体选择标准如下:
a. 核心技术人员:公司技术专家、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
b. 核心技能人员:有创新工作室、劳模工作室等各类工作室或者有大国工匠、山能工匠以上荣誉,山东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优秀生产技能人才。
c. 核心业务人员:本单位部分副科级及以上,在公司工作满三年,2019、2020年管理技术人员年度考评结果为称职及以上、至少一年为优秀的在岗人员。其中井下区队长、生产一线车间主任、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劳动模范(集团、地市级)等优先考虑。
a、b 二类骨干人员直接纳入激励范围;c 类人员按程序研究后,确定纳入激励范围。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外部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授予时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
所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已经参与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不得参与本激励计划。如果拟激励对象已经参与权属分、子公司中长期激励计划,则只能在本激励计划与其他中长期激励计划中选择一个,且原则上应选择本激励计划。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权益数量 占授予总量 占股本总额
(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肖耀猛 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 20 0.32% 0.004%
王若林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16 0.25% 0.003%
职工董事
宫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