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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72 沪市 黄河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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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72: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01

600172: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600172        股票简称:黄河旋风        公告编号:临 2022-039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
                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八
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及 2022 年 4 月 23 日披
露的相关公告。

  2022 年 8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受理单》(受理序号:221896)。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
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8 月 12 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2-031)。

  2022 年 9 月 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受理序号:221896)。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河南黄河
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3 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3)。

    二、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自公司 2022 年首次披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
层与相关中介机构一直在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在此期间,行业情况、市场环境及资本市场等因素发生了诸多变化,为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公司经审慎分析及与各中介机构沟通,决定终止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后续将结合市场环境等情况择机讨论重新申报。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经营及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终止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申请文件。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
并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而作出的审慎决策,董事会提议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决定符合《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而作出的审慎决策,董事会提议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终止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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