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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37 沪市 浪莎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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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莎股份:浪莎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8

浪莎股份:浪莎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 2024-021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增持情况:公司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19 日增持本公司股份 62,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4%(详
见 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公告编号:临 2024-009)。

     截止公告日时间过半公司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 112,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

     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公告披露了《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暨公司“提
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拟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50 万股。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现将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实施时间过半及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实施增持前,增持主体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持有公司股份 4149.535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683%
 (三)实施增持后,增持主体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止公告日(增持实施时间过半),持有公司股份 4160.745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80%。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目的。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认同,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拟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50 万股。
    三、本次增持股份实施首次增持买入时间及股份情况

  1、增持时间:2024 年 2 月 19 日。

  2、增持股份数量:62,100 股。

  3、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买入。

    四、本次增持实施进展情况

  1、自 2024 年 2 月 19 日起至 5 月 17 日止时间过半,公司控股股
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买入,已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 112,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具体增持时间和数量如下:

  (1)2024 年 2 月 19 日首次增持 62,100 股;

  (2)2024 年 4 月 16 日第二次增持 50,000 股。

  2、截止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股份 4160.745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80%。

  3、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上述增持主体将在遵守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五、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者相关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实施未达预期等风险。

  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六、其他说明

  (一)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公司控股股东在本次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三)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公司控股股东将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披露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持股比例。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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