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编号:临 2011-56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煤集团”)签署《托管经
营协议》,将公司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马
环保公司”)作为目标公司委托给义煤集团经营。
2、公司 2011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
定,同意将公司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作为目标公司委托
给义煤集团经营。
3、委托期限:2011 年 9 月 14 日至 2012 年 4 月 23 日。在此期间
内,义煤集团将全面负责义马环保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4、托管费用:零托管费用
5、义煤集团与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6、对公司业绩影响:本次交易可缓解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
限公司经营困难。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14 日与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托
管经营协议》,将公司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公司作为目标公司委托给义
煤集团经营,公司不收取托管费用。待公司向国家法定有权机关申请
取得“将目标公司转为义煤集团的自备电厂”的合法有效批准后,将
与义煤集团进一步协商合作经营事项。
二、受托方情况介绍
受托方: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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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编号:临 2011-56
营业执照注册号:410000100019337(1-2)
注册地址:河南省义马市千秋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 武予鲁
注册资本:310,163.69 万元
经营范围: 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及批发;取水;供水、住宿、餐
饮、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煤炭工业设备及配件的改造生
产检修(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销售、铁路专用线煤炭运输;国内贸
易(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种植业;养殖业;印刷及分支机构
凭证经营);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对外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对外经济合作(凭证) 以上范围凡需
前置审批或国家有相关规定的,凭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经营)
三、目标公司情况介绍
1、目标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河南省义马市毛沟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林乘风
4、注册资本:25000 万元
5、经营范围:发电、铬渣、灰渣综合治理与利用
四、托管经营协议的主要内容
1、托管标的: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托管费用:零托管费用
3、托管期限:2011 年 9 月 14 日至 2012 年 4 月 23 日。在此期间
内,义煤集团将全面负责义马环保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4、托管事项:
(1)托管经营期间,目标公司的产权隶属关系保持不变,股权仍
归股东所有,委托方依法对目标公司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委托方全
面负责目标公司的安全生产,并承担固定资产折旧和财务费用以及生
产设备的大修费用;
(2)托管经营期间,受托方负责投入与管理维持目标公司生产运
转所需的运营资金(主要用于维持目标公司简单生产,包括原材料采
购、设备的日常修理维护、人员工资等方面的支出),并选派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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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工作组参与目标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
(3)托管经营期间,进入目标公司厂区的铬渣发生污染或处置后
的铬渣二次污染所涉及到的责任由委托方承担。受托方不承担涉及铬
渣污染的任何责任。
5、托管运营资金铁支付与管理:
(1)托管经营期间,目标公司另外设立托管账户作为运营资金的
管理账户,财务收支单独记账;
(2)托管经营过程中,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各项成本、费
用、税负、销售收入以及政府给予的铬渣治理补贴和返还的税收等均
记入托管经营账户,盈亏(盈亏核算不包括应计提的折旧和财务费用)
均由受托方自行承担。
五、对公司业绩影响:本次交易可缓解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
有限公司经营困难。
六、审议程序
公司 2011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同意公司与义煤集团进行合作经营,将公司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
有限公司作为目标公司委托给义煤集团经营。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托管经营协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义煤集团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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