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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龙物流:关于收购山西开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0-08-31

证券代码:600125 证券简称:铁龙物流 编号:临2010-013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山西
    开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出资3.0 亿元收购北京新德元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开城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本次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通过收购山西开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可进一步促进公司房
    地产业务的持续滚动发展,为公司股东创造良好的收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收购事项
    一、交易概述
    山西开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开城地产公司”)成立于
    2009 年11 月18 日,目前注册资本2.9 亿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北京新德元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德元盛公司”)持有其100%的
    股权。
    本公司将收购山西开城地产公司100%的股权,协议总金额确定为人民币3.0
    亿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当事人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新德元盛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 号院1 号楼四层V137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 万元2
    法定代表人:刘军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技术推广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广告设计,
    企业形象策划,销售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建材。
    股东:公司共有2 名自然人股东,分别为刘军和胡祥俊,胡祥俊的出资额为
    人民币2100 万元(出资比例为70%),刘军的出资额为人民币900 万元(出资比
    例为30%)。
    2、北京新德元盛公司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无涉及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山西开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山西开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经济技术区武洛街创业大楼113 室
    注册资本:29,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军
    设立时间:2009 年11 月18 日
    股东及持股比例:北京新德元盛投资有限公司 100%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权属:本次交易的标的无担保、抵押、质押及其它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
    没有涉及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它重大争议事项。
    2、山西开城地产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经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山西开
    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尽职调查报告》,截止尽职调查基准日2010 年8 月20 日,
    山西开城地产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主要报表项目 金额 备注
    资产:
    货币资金 9,166.7 银行帐户一个
    存货 868,772,514.84 全为开发成本
    合 计 868,781,681.54
    负债:
    应付账款 579,262,500.00 已对负债进行函证确认3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290,000,000.00
    未分配利润 -480,818.46
    合 计 868,781,681.54
    3、山西开城地产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开城公司的重要资产是存货,也就是开发成本,主要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
    偿费76,889.25 万元(包括土地出让金、耕地占用税及契税、征地管理费及耕地
    开垦费、补偿费、拆迁费、安置费)和前期工程费9,988.00 万元(场地平整费、
    土方挖运费)。
    该公司目前拥有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的位于太原市枣园地区C-07-1 地块
    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划用地面积15.63 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18.76 万平方
    米。
    四、《股权转让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协议签署方:大连铁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
    持有其100%的表决权)及北京新德元盛公司
    2、定价依据及交易金额:
    本协议项下拟转让股权以目标公司截止2010 年8 月20 日经审计机构尽职调
    查确认的账面净资产为基础,协商确定转让对价。
    经协商,交易双方约定成交金额为人民币3.0 亿元。
    3、支付方式:现金。
    4、本协议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并经铁龙公司
    董事会进行有效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
    五、本次收购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此次股权收购,公司将取得位于太原市枣园地区规划用地面积15.63 万
    平方米控规标号的C-07-1 地块的土地开发权,有利于公司房地产业务的持续发
    展,为公司股东创造良好的收益。
    特此公告。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