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 2024-04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一二三航空有限公司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吸收合并下属全资子公司
一二三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二三航”)。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
司作为吸收合并方将承继一二三航的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
权利和义务,并存续经营;一二三航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将被依法注销登记。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2024 年第 4 次例会审议通过,本次吸收
合并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二三航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
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董事会 2024 年第 4 次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吸收合并方式对一二三航空有限公司实施清算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吸收合并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缩短管理链条,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将 ARJ21 机队纳入公司大机队统一运行,统筹生产组织,公司决定吸收合并一二三航。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Airlines Co., Ltd.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吸收合并方将承继一二三航的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并存续经营;一二三航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将被依法注销登记。
二、被吸收合并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一二三航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6809584497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8 年 9 月 27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 33 号 8 幢 1 层 2123 室
法定代表人:翟志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 亿元
经营范围:公共航空运输业务,通用航空包机飞行、医疗救护、商用驾驶员执照培训、航空器代管、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航空器及航空设备维修,航空代理业务,与航空运输代理有关的延伸业务,旅游咨询,会展服务,汽车租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销售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 100%股权。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
计) 审计)
资产总额 25.91 37.23
净资产 1.85 -0.89
项目 2023 年度(经审计) 2024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87 2.75
净利润 -5.84 -2.73
三、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一)吸收合并的方式:公司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整体合并一二三航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相关权利与义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公司名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Airlines Co., Ltd.
称、注册资本等保持不变;一二三航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二)合并范围:吸收合并完成后,一二三航的所有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相关权利与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
(三)其他相关安排:合并双方将签署相关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共同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权属变更、税务清算、工商注销登记等手续,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2024 年第 4 次例会审议通过,本
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优化公司管理架构,缩短管理链条,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同时本次吸收合并体现出公司对国产民机运营的重视,将 ARJ21机队纳入公司大机队统一运行,统筹生产组织,有利于 ARJ21 机队的长远发展,实现“飞出安全、飞出志气、飞出品牌、飞出效益”的目标。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二三航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