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 2024-04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A 股不低于人民币 2.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不含);H 股不低于人民币 2.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不含)(最
终依据汇率折算港元)。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A 股回购价格上限为 4.39 元/股;H 股回购价格上限为 3.04
港元/股(折合人民币约 2.76 元/股),每次回购 H 股价格不得高于回购前 5 个交
易日公司 H 股股票平均收市价的 105%。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股份的计划。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 2024
年 7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77,958,002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5%。该减持股份计划已于 2024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不排除后续继续减持的可能性。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了回购股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董事会 2024 年第 4 次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并注销公司股份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方案通知债权人情况
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尚需取得债权人同意。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8/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 2024/8/30
预计回购金额 5(含)亿元~10(不含)亿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A 股回购价格上限为 4.39 元/股 ;H 股回购价格上
限为 3.04 港元/股(折合人民币约 2.76 元/股),每
次回购 H 股价格不得高于回购前 5 个交易日公司 H
股股票平均收市价的 105%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5,694.76 万股~11,389.52 万股 A 股,9,057.97 万股
~18,115.94 万股 H 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 0.66%~1.32%
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增强市场信心,提升募资效率,提高每股收益,体现对投资者回报的重视,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 H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具体情况如下:
按回购价格上限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
回购用途 测算拟回购数量 的比例(%) 额 回购实施期限
(亿元)
5,694.76万股
用于减少公 ~11,389.52万股A 5(含)-10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司注册资本 股,9,057.97万股 0.66%~1.32% (不含) 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8,115.94万股H 不超过12个月
股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
A 股回购价格上限为 4.39 元/股;H 股回购价格上限为 3.04 港元/股(折合人
民币约 2.76 元/股),每次回购 H 股价格不得高于回购前 5 个交易日公司 H 股股
票平均收市价的 105%。具体回购价格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状况确定。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金额下限计 (按回购金额上限计
股份类别 算) 算)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 )
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A 2,494,930,875 11.19 2,494,930,875 11.27 2,494,930,875 11.34
股)
无限售条件流 14,562,640,31 14,505,692,70
通股份(A 14,619,587,918 65.58 0 65.76 2 65.95
股)
H股股份数量 5,176,777,777 23.22 5,086,198,067 22.97 4,995,618,357 22.71
股份总数 22,291,296,570 100 22,143,769,25 100 21,996,241,93 100
2 4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的影响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2,733.81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为 396.99 亿元,流动资产 189.05 亿元。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人民币 10
亿元(不含),回购资金分别占公司 2024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37%、2.52%、5.29%,占比较小。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盈利能力等情况,公司认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是公司基于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旨在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提高募资效率,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对本次回购股份是否影响上市公司地位的分析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1.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披露了增持计
划,并因此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存在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相关增持行为属于之前已披露的增持计划下的正常增持,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