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 2024-073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A 股不低于人民币 2.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不含);H 股不低于人民币 2.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不含)(最
终依据汇率折算港元)。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
● 回购股份用途: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A 股回购价格上限为 4.39 元/股;H 股回购价格上限为 3.04
港元/股(折合人民币约 2.76 元/股),每次回购 H 股价格不得高于回购前 5 个交
易日公司 H 股股票平均收市价的 105%。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
在减持股份的计划。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自 2024 年 7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9,279,6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2%,上述减持结果已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
以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 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 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董事会 2024 年第 4 次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并注销公司股份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披露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4-064)。
(三)本次回购方案通知债权人情况
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尚需取得债 权人同意。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8/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4/8/30
预计回购金额 5(含)亿元~10(不含)亿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
回购价格上限 A 股回购价格上限为 4.39 元/股;H 股回购价格上限
为 3.04 港元/股(折合人民币约 2.76 元/股),每次
回购H股价格不得高于回购前 5 个交易日公司H股
股票平均收市价的 105%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5,694.76 万股~11,389.52 万股 A 股,9,057.97 万股
~18,115.94 万股 H 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 0.66%~1.32%
例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6972131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 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增强市场信心,提升募资效率,提高每股收益,体现对 投资者回报的重视,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 H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
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规定的其他情
形。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具体情况如下:
回购用途 按回购价格上限测算拟 占公司总股本的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实施期限
回购数量 比例(%) (亿元)
用于减少 5,694.76万股~11,389.52 5(含)-10(不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注册 万股A股,9,057.97万股 0.66%~1.32% 含) 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
资本 ~18,115.94万股H股 过12个月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A 股回购价格上限为 4.39 元/股;H 股回购价格上限为 3.04 港元/股(折合人
民币约 2.76 元/股),每次回购 H 股价格不得高于回购前 5 个交易日公司 H 股股
票平均收市价的 105%。具体回购价格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
(股) (%)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 0 0 0 0 0 0
股份(A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 17,114,518,793 76.78 17,057,571,185 77.03 17,000,623,577 77.29
股份(A股)
H股股份数量 5,176,777,777 23.22 5,086,198,067 22.97 4,995,618,357 22.71
股份总数 22,291,296,570 100 22,143,769,252 100 21,996,241,934 100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的 影响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2,762.57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为 402.62 亿元,流动资产 222.51 亿元。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人民币
10 亿元(不含),回购资金分别占公司 2024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36%、2.48%、4.49%,占比较小。根 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盈利能力等情况,公司认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 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是公司基于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旨在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提高募资效率,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 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对本次回购股份是否影响上市公司地位的分析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的上市 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
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1、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披露了增持计
划,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增持完毕,因此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
存在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相关增持行为属于之前已披露的增持计划下的正常增 持,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除公司控股股东由于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而增持公司股份外,公司董监高、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 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2、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