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协议受让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家股股权的公告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协议受让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百货)部分国家股股权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与重庆华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00年1月25日签订了有关重庆百货部分国家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我公司将按每股2.5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重庆百货3468万股国家股(占总股本的17%),该转让行为已经财政部“财企[2000]19号”文件和重庆市政府“渝府[2000]36号”文件批准。
二、本次股份转让后,重庆百货的总股本不变,本公司成为重庆百货的第二大股东。
三、本公司是于1997年6月在重庆由重庆市大桥建设总公司独家发起,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并于同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方纪中,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路112号9楼,经营范围:城市桥梁经营维护管理、桥梁建设和基础设施维护经营管理、小区综合开发。
四、本公司关联法人情况:
1、重庆金卡路桥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四贤巷3号;法定代表人:方纪中;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所占投资比例为60%。
2、资中渝州路桥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资中县城南开发区城南路125号;法定代表人:安代成;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所占投资比例为95%。
五、本公司与重庆华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无任何产权关系。
六、本公司没有接受重庆百货其他股东委托行使其股东权利。
七、目前以及在此之前六个月内,本公司及其关联法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持有和买卖重庆百货已上市流通股票。
八、本公司承诺本次受让股份在六个月内不向外转让。
九、双方商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权过户交割手续。
十、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财政部财企[2000]19号文件;
3、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2000]36号文件;
4、重庆星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二○○○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