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刊登上海汇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和上海万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评估及审计报告的说明
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5月9日刊登了董事会一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其中《2000年度增资配股预案》中我公司控股大股东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承诺以上海汇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50%股权和上海万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50%资产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作为实物资产参与配股,根据中国证监会2000年5月1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中第十四条的规定,特刊登上海汇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和上海万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评估及审计报告。
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