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1999年度配股有关事宜的补充说明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已于1999年3月12日召开的9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99年度配股议案,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就公司1999年度配股有关事宜的补充说明公告如下:
一、根据《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董事会确认公司已符合中国证监会现行有关配股条件的具体要求,配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项目可行。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效益情况的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及金额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于1997年6月18~20日在福建省福州市公开发行“青山纸业”股票A股8,000万股,募集货币资金39,600万元人民币,资金到位时间是1997年6月25日,业绩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验。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效益情况
1、投资18,037.7万元用于收购“本色浆项目”中的碱回收系统。
碱回收系统为本色浆项目中的关键部分,是国内目前唯一能够实现造纸工业能源自给平衡的关键设备,碱回收系统建设投资37,000万元,经福建省资产评估中心事务所闽资(98)咨评字第06号文评估,并经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局闽国资工(1998)082号文的确认,公司于1998年以现值33,037.7万元作价收购(含公司已于1993年投入的资金15,000万元,实际使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8,037.7万元),收购时间从1998年1月1日起计算。碱回收系统具有九十年代国际先进水平,吨碱加工成本低廉,1998年回收烧碱55,340吨,实现利润3,577万元。
2、投资16,700万元建设年产10万吨高强牛皮箱板纸项目
年产10万吨高强牛皮箱板纸项目已经列入国家技术改造第一批重点工业结构调整导向性项目,经国家经贸委国经贸技[1997]642号文和福建省经贸委闽经贸技[1997]666号文批准,按“双加”项目执行。该项目总投资16,700万元,建设期二年,国家经贸委已授权福建省批准了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闽经贸技[1998]727号文),项目概算投资调整为19,790万元,超出部分由公司自筹。公司于1998年开始投建该项目,主体设备现已进厂,工程正在按计划进度投建,已使用募集资金16,700万元,建安工作将于年内完成,于2000年5月投入生产,达产后,预计每年可新增销售收入43,860万元,实现利税5,160万元。
3、出资2,383.55万元控股福建青山漳州香料有限公司。
福建青山漳州香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667万元,公司于1998年以募股项目节余资金出资2,383.55万元控股,占注册资本的65%。合资公司地处福建开放城市漳州,享受15%所得税税负,主导产品是久享盛誉的“水仙牌”风油精、无极膏及新开发研制的新一代抗炎消痒治真菌新药———拜尼多,“水仙牌”风油精、无极膏1997年产品市场占有率分别为60%和40%。新产品拜尼多获国家专利保护,属国家三类新药。主导产品均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市场竞争力强、产品发展潜力,1998年实现利润1,073.57万元。
4、余款2,478.75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与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中所承诺投资项目相比较,变更情况如下:
1、将原与福建省青州造纸厂合作建设年产15万吨本色浆工程项目和合资建设漂白浆项目改为收购本色浆项目中的碱回收系统。
根据公司与福建省青州造纸厂签定的《关于合作建设本色浆工程协议书》,公司于1993年已投入定向募集资金15,000万元,1997年7月公司募股资金到位后,又按《招股说明书》中所承诺投资项目投入本色浆项目12,742万元,至此公司已完成对该项目投资27,742万元。由于本色浆和漂白浆项目产品市场前景发生重大变化,投入风险加大,短期内难以产生较好效益,公司董事会通过深入调研并听取国内造纸业专家多次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变更投向的议案,经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将原承诺投入漂白浆项目的11,700万元加上已投入本色浆项目中的27,742万元,共计39,442万元,一并用于收购本色浆项目的碱回收系统。经评估以现值33,037.7万元作价收购,节余募股资金6,404万元。
2、利乐包装纸项目是建立在漂白浆项目的基础上,漂白浆项目停止实施,势必造成利乐包装纸项目缺乏原料供应保障。为此,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认真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将该项目改为投建年产10万吨高强牛皮箱板纸项目。福建省经贸委以闽经贸技[1998]141号文批复,同意公司的变更方案。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程序及时间
1998年5月19日召开了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并于1998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司于1998年6月23日召开了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议案,并于1998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完成收购碱回收系统后,即于1998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公告。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效益情况的相关内容已在公司1998年度报告摘要中进行了披露(详见1999年2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总体来看,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并已取得了良好的投资效益。部分募集资金改变投向决策正确,程序合法。通过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为实现公司制订的“以产业链为纽带,树立三个支柱产业,即以浆纸及包装业为核心,逐步朝林纸一体化和林业精细化工业拓展”发展思路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三、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及可行性。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以及公司199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配股所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一)投资18,730万元用于年增5万吨挂面白牛皮卡纸项目
该项目经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闽经贸技[1999]184号文)批准立项,项目总投资18,730万元人民币。该项目以年产10万吨高强牛皮箱板纸生产线为核心,对浆料准备系统、纸机网部及表面施胶系统、纸机电气传动系统、自动化系统、废纸处理生产线、配套公用工程及复卷机等纸板机的关键部位和附属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开发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挂面白牛皮卡纸,年生产能力5万吨。通过本次技改,将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降低生产加工成本,增强产品市场适应性和竞争力,并有利于缓解市场供求矛盾,为国家节约大量外汇。该项目建设期1.5年,财务净现值14,016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25.1%,投资利润率19.9%,投资回收期5.2年。
(二)投资7,029万元用于林纸结合建设40万亩(即2.67万公顷)造纸原料林技改项目
该项目经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闽经贸技[1999]178号文)批准立项,项目总投资13,200万元人民币,建设面积40万亩(即2.67万公顷)。该项目为公司分别与将乐县林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泰宁县林业建设投资公司合作兴办股份林场。前者公司占51%,后者公司占60%。公司通过投建该项目,将之办成造纸企业的第一车间,实现林纸一体化。既可缓解公司造纸用材供应的不足;又可减少木材流通中的许多中间环节,降低造纸成本;还可通过加大投入、依靠科技来加速森林资源的培育,提高林业的总体效益。项目建成后,年均可供造纸木材原料15万立方米,项目建设期2年,经营期50年,投资利润率22.72%,投资回收期10.8年。
(三)投资4,000万元用于年处理3,000吨粗硫酸盐松节油深加工项目二期工程
该项目经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厦沧经[1997]231号文)批准立项,是厦门市98年度36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总投资9,418万元人民币,公司占47%。该项目属精细化工高新技术项目。利用造纸制浆厂副产品-粗硫酸盐松节油为主要原料,经深加工生产二氢月桂烯醇、芳樟醇、龙诞酮等合成香料及以香茅油为主要原料加工生产薄荷脑。项目分二期实施,第一期工程为年处理3,000吨粗硫酸盐松节油精馏产品-α-蒎烯、в-蒎烯,工程投资额1,418万元;第二期工程为生产合成二氢月桂烯醇、芳樟醇、薄荷脑、龙诞铜等松节油深加工产品,工程投资额8,000万元,本公司将投入4,000万元,二期工程建设期1.5年。该项目投资收益率约33.97%,投资回收期约4.18年。
(四)投资3,200万元用于年处理10,000吨粗木浆浮油精加工系列产品项目
该项目经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闽经贸技[1998]566号文)批准立项,被列为福建省1998-2000年“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计划,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该项目利用造纸制浆厂副产品-粗木浆浮油为原料,经过一系列精馏过程,制得马来松香、造纸施胶剂、浅色松香、138#甘油松香酯、P95树脂等产品,这些产品在造纸、油墨、胶粘剂、表面活性剂以及石油工业等领域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该项目建设期18个月,投资收益率约15.7%,投资回收期约5年。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一九九九年四月八日
附: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闽华兴所(1999)股审字59号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贵公司委托,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对贵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入情况进行专项审核。贵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资料发表审核意见。我们的审核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我们所发表的意见是在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根据审核过程中所取得的材料作出的职业判断。本专项报告仅供发行人为本次配股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发行人申请配股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对本报告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贵公司于1997年6月20日以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发行价格为5.10元人民币,共计募集资金39,600万元人民币(已扣除承销商费用1200万元人民币),于1999年6月25日到位。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下表)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效益的说明》及有关信息披露文件与实际使用情况完全相符。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文福
中国.福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肖 军
一九九九年四月一日
招股说明书承诺项目 计划投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