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 2021-090 号
企业债券简称:G17 发展 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公司债券简称:21 穗发 01、21 穗发 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西防城港上思县人民政府签署
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所涉项目相关合作事项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不具有
强制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投资事项为投资意向,所涉具体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
项目进度和实施周期存在不确定性,在实施过程中受多方综合因素影 响存在变动的可能,具体以公司投资项目公告为准。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当前计划投资总额仅为初步预估金额,实际投资规模将根据后
续具体项目推进确定。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能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与广西防城港上思县人民
政府(简称“上思县政府”)签署《广州发展上思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简称“本协议”)。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1、甲方:广西防城港上思县人民政府
2、乙方: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签订本框架协议无需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的
本着政企联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助推防城港市上思县推进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打造“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光储一体化”的复合型光伏项目,带动当地劳动力就业和地方财政增收,使新能源与生态农业渔业、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助推全城绿色能源带动绿色发展。
(二)合作内容
上思县政府支持新能源公司在辖区范围内投资开发地面光伏、储能等新能源项目,具体为广州发展上思华兰 300MW光储一体化项目、广州发展上思那琴 200MW 光储一体化项目。
上述项目总装机容量约 500MW,总投资额约 20 亿。上思
县政府支持新能源公司积极推动相关项目前期工作、用地手续办理等后续各项筹建工作。
双方合资成立公司对项目进行投资建设,由新能源公司控股,上思县政府平台公司占股不低于 35%。新能源公司负责项目前期开发、建设、运营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
上思县政府及其各部门为新能源公司在上思县的投资、项目建设和运营全力提供协助和支持,在同等条件下,新能源公司作为光伏发电及储能等清洁能源项目的优选合作投资方。双方共同推进区域内地面光伏项目、储能项目的投资开发,新能源公司积极推动相关项目前期工作,双方共同争取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光伏指标申报。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能源公司此次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将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打造“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光储一体化”的复合型光伏项目,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产业规模和全国布局范围,为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低碳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营业收入、
净利润等构成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所涉项目相关合作事项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协议投资事项为投资意向,所涉具体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项目进度和实施周期存在不确定性,在实施过程中受多方综合因素影响存在变动的可能,具体以公司投资
项目公告为准。
(三)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产
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当前计划投资总额仅为初步预估金额,实际投资规模将根据后续具体项目推进确定。
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