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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98 沪市 广州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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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98: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人民政府签署“光伏小镇”示范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4

600098: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人民政府签署“光伏小镇”示范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 2021-096 号
 企业债券简称:G17 发展 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公司债券简称:21 穗发 01、21 穗发 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人民政府签署 “光伏小镇”示范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所涉项目相关合作事项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不具有
 强制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投资事项为投资意向,所涉具体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
 项目进度和实施周期存在不确定性,在实施过程中受多方综合因素影 响存在变动的可能,具体以公司投资项目公告为准。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当前计划投资总额仅为初步预估金额,实际投资规模将根据后
 续具体项目推进确定。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能源公司”)于 2021年 11月23日在梅州市蕉岭县与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人
民政府(简称“新浦镇政府”)签署《蕉岭县新铺镇人民政府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铺镇“光伏小镇”示范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简称“本协议”)。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1、甲方:蕉岭县新铺镇人民政府

    2、乙方: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签订本战略合作协议无需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的

    本着政企联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推动蕉岭县新铺镇新能源项目与农业、旅游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新能源公司充分利用自身产业优势,因地制宜制定产业帮扶计划,利用新铺镇域内适宜的土地资源与屋顶资源进行光伏清洁能源发电站建设,带动当地劳动就业和地方财政税收,使新能源与生态农业渔业、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打造新铺镇“光伏小镇”共建共享共赢先行示范区,助力乡村振兴与美丽新农村建设。

    (二)合作内容


    新能源公司在新铺镇域内投资建设“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光储充一体化”等复合型光伏项目,并利用辖内公共设施、工商业等合适的屋顶及房前屋后空地,建设若干小型屋顶或地面光伏电站。按需配置储能、配网、氢能等新能源相关配套设施。规划装机总规模 220MW,总投资约 9 亿人民币。其中全镇屋顶光伏项目装机 20MW,地面光伏复合项目装机规模 200MW。新浦镇政府充分利用光伏板下空间资源进行投资开发,开展特色产品种养殖。

    新浦镇政府依据现行政策及当地招商引资的有关规定,为新能源公司在新铺镇域内的项目规划、资源配置、行政许可、外部配套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和优惠政策,全力支持新能源公司在新铺镇进行地面光伏项目、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储能、充电桩项目等新能源领域的战略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并协助新能源公司完成项目的选址规划、电网接入许可、电网消纳、获取气象资料和环境资料、土地使用、商务批准等工作;负责将项目列入发展规划,为新能源公司项目建设及运营创造有利条件。在同等情况下,新能源公司作为光伏发电及储能等清洁能源项目的首选合作投资方,双方合作期间不再引入其他合作对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能源公司此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是公司贯彻省市驻镇帮扶工作要求、助力新铺镇产业发展的具体实践。公司将充分利用产业优势,展示新能源产业助力乡村振兴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带动区域发展,并以新铺镇“光伏小镇”模式为基础,不断创新优化,积极探索乡村振兴新模式,将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与企业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实现多方共赢,赋能乡村振兴,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营业收入、
净利润等构成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所涉项目相关合作事项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协议投资事项为投资意向,所涉具体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项目进度和实施周期存在不确定性,在实施过程中受多方综合因素影响存在变动的可能,具体以公司投资项目公告为准。

    (三)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产
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当前计划投资总额仅为初步预估金额,实际投资规模将根据后续具体项目推进确定。

    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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