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现就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蔡瑞雄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我们认为:上述人员拥有较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应资格和能力,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谢 康 马晓茜 杨德明 曾 萍
2021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