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之
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八月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史建明 马 昆 黄海伦
韩东平 何慧梅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 1
释 义 ......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4
一、本次交易履行的相关程序...... 4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5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8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17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当事人...... 17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20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20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1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本公司的影响...... 21第三节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性意见 ...... 23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24
第五节 备查文件 ...... 29
一、备查文件...... 29
二、备查地点...... 29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哈高科/上市公司/本公 指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发行人
本报告书 指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书
新湖集团 指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湖控股 指 新湖控股有限公司
湘财证券/标的公司 指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湘财证券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99.7273%的股份,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指 本次交易中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认购邀请书》 指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
请书》
《追加认购邀请书》 指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追加认
购邀请书》
《申购报价单》 指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
价单》
《追加申购报价单》 指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追加申
购报价单》
银河证券/独立财务顾 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问(主承销商)
会计师/审计机构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则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交易方案决策及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哈高科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新湖集团原则性同意;
3、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哈高科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4、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 号)等规定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一)》的约定,对于国有企业参与本次重组的情况,其各自同意由国家电网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目标公司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备案。国家电网已完成资产评估报告备案工作;
5、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哈高科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已获得哈高科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新湖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29 号),核准本次购买资产、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哈高科成为湘财证券控股股东、依法受让湘财证券 99.7273%的股份等事项。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2020 年 7 月 23 日,本次配套发行认购对象均已足额将认购款项汇入主承销
商的专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主承销商指定收款账户的
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2020 年 7 月 24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0]2-31 号),截至 2020 年 7 月 23 日 12 时
止,主承销商为本次配套发行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本次配套发行
股票认购的 13 名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共计认购 106,496,266 股,应缴存资金人民币 999,999,937.74 元,实际缴存资金人民币 999,999,937.74 元。
2020 年 7 月 24 日,主承销商将募集资金扣除相关费用后划付至公司指定的
募集资金专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的募
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2020 年 7 月 27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0]02-30 号),截止 2020 年 7 月 24 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总额为 999,999,937.74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16,069,999.25 元后,加回本次发行费用对应增值税进项税额 909,622.6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4,839,561.09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106,496,266.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人民币 878,343,295.09 元。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认购方式及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林伟亮、俞剑龙、朱清尧、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孙维礼、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计 13 名投资者。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本次交易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的
发行期首日。发行期首日为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次一交易日,即 2020 年 7 月 14
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不
低于 9.39 元/股。
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四)发行金额与发行数量
发行人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以全部有效申购的投资者的报价为依据,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9.39 元/股,发行股份数量总数为 106,496,26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37.74 元。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本次发行最终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 配售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1 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862,619 101,999,992.41
2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324,813 49,999,994.07
3 林伟亮 5,324,813 49,999,994.07
4 俞剑龙 10,649,600 99,999,744.00
5 朱清尧 5,431,842 51,004,996.38
6 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 5,336,230 50,107,199.70
7 孙维礼 5,371,671 50,439,990.69
8 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389,776 59,999,996.64
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24,813 49,999,994.07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241,746 67,999,994.94
11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324,813 49,999,994.07
12 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