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1998年3月4日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九次董事会在公司本部酒花大厦1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6名,三名董事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其他董事就有关事项进行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199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二、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李英为副总经理。
三、审议通过199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1、199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40,506,951.21元,
(1)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4,050,695.12元。
(2)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4,050,695.12元。
(3)提取2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8,101,390.24元。
9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304,170.73元,加上一年度未分配利润6,980,055.97元。截止1997年底,未分配利润共计:31,284,226.7元。按公司目前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2股,共送16,000,000.00元。
(4)剩余利润15,284,226.7元,结转下年度分配。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截止1997年底,公司资本公积金98,240,769.11元,公司董事会决定 按公司目前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4股,共计3200万元。
3、98年增资配股的预案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998年度中期公司按97年度末8000万的股 本:以10:3的比例增资配股预案。配售股份总额2400万股。
(2)本次配股价格浮动的浮度为每股5-8元。
(3)本次配股所募集的资金用于以下方面:
1.啤酒花深加工二期工程——45型颗粒生产线
2.投资棉浆板项目
3.投资大麦麦芽厂
本预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有关部门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复 审后执行。
本配股方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关于公司97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三月六日
附简历:
李英,女,29岁,本科学历,1992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1992年分配 至乌鲁木齐财贸学校任教,1995年考取中国注册会计师,96年考取会计师。曾任新疆会计师事务所股份制项目部经理,并担任新疆汇通股份有限 公司及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常年财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