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关于控股股东对本公司及下属公司
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认真的审查了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对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该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要求,有利于公司合理调配与使用资金并有效推进相关项目的实施,提高公司药品质量控制管理水平和在相关领域的业务能力;该项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该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谭红旭 乔延江 温凯婷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