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 2021-033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确定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
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贾泽涛女士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贾泽涛女士于会前向董事会递交了辞呈,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职务以及其他一切任职。会议应到董事 10 人,实到 10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总经理邸淑兵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冯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本次提名事项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同意 10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建议,董事会指定副总经理冯莉女士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会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同意 10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 10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四、关于控股股东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 年,经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集团”)将收到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分别拨付给
本公司 4,300 万元,拨付给子公司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科技”)3,200 万元,拨付给子公司北京同仁堂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该项委托贷款已届期满,本公司及子公
司将继续与控股股东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2021 年 1 月 20 日,同仁堂集团将所收到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以委托贷
款形式分别拨付给本公司 30 万元,拨付给子公司同仁堂科技 30 万元。
过去 12 个月内,控股股东同仁堂集团向本公司及子公司累积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 8,560 万元。
上述委托贷款事项属于关联交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董事会会议审议时三名关联董事藏怡女士、刘柏钢先生和满杰女士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审核同意,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内容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同仁堂关于控股股东对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 7 票(三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五、关于调整公司本部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了推进公司本部组织机构优化和职能完善,强化部室专业引领作用,确保“十四五”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重塑组织职能、提升组织效率,公司决定对本部组织机构进行调整,进行部室合并、职能梳理及名称优化。调整后的公司本部设置 16 个部室。详见《同仁堂关于调整公司本部组织机构的公告》。
同意 10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附:个人简历
冯莉女士,46 岁,北京大学国际经济系毕业,经济学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北京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内审法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经济运行部部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