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外投资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交易价格合理。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华民、杜兴强、郑金都
2021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