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1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富春路 789 号宋都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60,128,11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9.258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建午先生主持,会议
的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郑羲亮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660,128,116 100 0 0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雨顺 刘入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