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度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1999年3月10日召开的一九九八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配股方案已经北京证券监管办事处京证监文θ1999κ39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44号文核准通过,将于近日实施。《配股说明书》刊登于1999年7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1、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配售股票面值:每股人民币1.00元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9.20元
4、配售比例:按实施1998年度分配方案每10股送2股转增3股后的现有总股本为基数,配股比例为每10股配售2股。
5、配售数量:本次向社会公众股东配售1,410万股;法人股股东承诺认购55万股,其余可配股份全部放弃,故本次实际配售股份总数为1,465万股。
6、股权登记日:1999年7月28日
7、除权基准日:1999年7月29日
8、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9年7月29日至1999年8月11日(期内券商营业日),投资者如在规定缴款期内未办妥缴款手续,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9、缴款地点: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东在上述认购期内,凭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公司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法人股东在认购期间凭有效证件、持股证明到公司财务处办理缴款手续。
10、缴款方式: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东认购配股部分时,填写
“双鹤药业配股”,股票代码“700062”,每股价格为9.20元人民币;配股数量的上限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乘以配售比例(0.2)后取整数,不足一股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惯例办理。
详细情况请参阅1999年7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本公司1999年配股说明书。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九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