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 2022-048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次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85,194.3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约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 309.7 亿股的 2.8%。
本摘要的相关释义与简称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一致。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 China United Network Communications Limited
法定代表人:刘烈宏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1 号 4 楼
上市时间:2002 年 10 月 9 日
经营范围:电信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董事会由 1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5 名;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现有 6 名,其中总裁 1 名,高级副总裁 3 名,财务负责人 1 名。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如下:
表 1:公司 2018-2020 年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流动资产合计 75,924.54 83,603.85 108,653.66
非流动资产合计 465,837.74 480,626.77 473,821.77
资产总计 541,762.28 564,230.62 582,475.43
流动负债合计 213,715.73 206,812.71 222,242.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106.26 33,921.99 28,759.47
负债合计 224,821.99 240,734.70 251,001.47
股东权益合计 316,940.29 323,495.92 331,473.96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表 2:公司 2018-2020 年利润表主要数据(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营业总收入 290,876.78 290,514.55 303,838.07
主营业务收入 263,682.59 264,386.42 275,813.70
利润总额 12,075.36 14,035.19 15,959.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4,080.77 4,982.08 5,521.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5,027.28 5,198.18 5,450.08
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表 3:公司 2018-2020 年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名称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2 0.161 0.1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2 0.161 0.1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163 0.168 0.176
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 4.52 4.62 4.76
净资产(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3.52 3.60 3.68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一)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并不断完善股东、经营层和执行层利益均衡机制;
(二)建立股东、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为股东带来持续的回报;
(三)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支持公司战略实现和长期稳健发展;
(四)吸引、保留和激励优秀管理者、核心技术骨干员工,倡导公司与员工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激励方式
本计划的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依据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公司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期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85,194.3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约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 309.7亿股的 2.8%。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以《公司法》《证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委、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管理人才及专业人才(不包括董事),不超过 7,823 人。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以及由公司控股股东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3、激励对象根据公司业绩考核相关办法的考核结果应在称职及以上;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本计划的激励对象: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
(6)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
(7)国资委、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在本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以上任何不得参与本计划的情形,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公司将按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场价格的孰低值回购已经授予该激励对象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其参与本计划。
(三)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职务 人数 人均授予股数 授予总股数
(万股) (万股)
公司核心管理人才及专业人才 7,823 10.89 85,194.3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2.48 元/股,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本计划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60%;
(二)本计划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之一的 60%;
(三)公司股票的单位面值。
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布后,若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异常波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授予价格将根据公平市场价格依法调整。
激励对象在获授限制性股票时,个人出资所需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本公司承诺不为其依据本计划获得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七、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授予日、禁售期和解锁期
(一)有效期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 60 个月,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生效。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可以依据本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本计划有效期满后,公司不得依据本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任何限制性股票;但本计划的各项条款对依据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依然有效。
在符合授予条件的前提下,董事会有权向符合条件的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
(二)授予日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应在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国资委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按相关规定确定。授予日应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且应为交易日,届时由公司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三)禁售期
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 24 个月,为限制性股票禁售期。禁售期内,激励对
象通过本计划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四)解锁期
限制性股票禁售期满后的 36 个月为限制性股票解锁期。解锁期内采取分期匀速解锁,
若达到当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以对其当期通过本计划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依法转让(激励对象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转让股份还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若未达到本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当期不得解锁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场价格的孰低值回购。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转让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本计划的授予条件和解锁条件
(一)授予条件
公司和激励对象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方可依据本计划向激励对象进行限制性股票授予:
1、2020 年度公司业绩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幅不低于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