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对本次董事会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公司调整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且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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