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在我们所了解的事实范围内,现就本次董事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调整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认
为公司与关联方调整的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如刚、严志明、李琳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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