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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39:四川路桥关于子公司参与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片区开发项目(一期)投标的对外投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5

600039:四川路桥关于子公司参与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片区开发项目(一期)投标的对外投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参与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片区开发项
        目(一期)投标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片区开发项目(一期)

     投资金额:绵阳科技城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投公司”)经绵阳科技城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授权,发布了《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片区开发项目(一期)招标公告》,拟引入具有投融资建设能力的合作方共同参与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片区开发项目(一期)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该项目匡算总投资约为 150 亿元,资本金比例为总投资的 20%,约 30 亿元。新投公司与中标合作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分别 15%:85%,中标合作方需出资资本金约 25.5 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拟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路桥集团下属子公司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交公司”)、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路航公司”),以及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勘设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该项目投标。路桥集团包括下属子公司拟占项目公司股比共计 85%,需出资资本金约 25.5 亿。

      特别风险提示

  1.能否中标的风险

  公司能否中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次公司参与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片区开发项目(一期)的投标,如能中标,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2.融资风险

  本项目采用片区开发模式,有别于传统模式,公司还需与金融机构进一步探讨具体融资落实方案,若无法取得融资,将对项目建设造成一定的影响。


  3.回款风险

  本项目付款方式主要采用分期回收成本及收益的模式,且付费资金来源主要依靠管委会向新投公司支付的授权运营费及专项资金补助等。为此,该模式的付费方式以及资金来源将导致项目存在到期无法按约回款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路桥集团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拟与路桥集团下属子公司川交公司、路航公司以及华东勘设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投标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片区开发项目(一期)。项目匡算总投资约为 150 亿元,资本金比例为总投资的 20%,约 30亿元,新投公司与中标合作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所持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分别为15%:85%,合作方需出资资本金约 25.5 亿元。路桥集团作为牵头人在项目公司持股 75%,路桥集团下属川交公司持股 5%,路桥集团下属路航公司持股 5%。路桥集团包括下属子公司占项目公司股比共计 85%,需出资资本金约 25.5 亿。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参与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片区开发项目(一期)投标的
议案》。会议应当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 11 名,其中委托出席 1 人,董事李
琳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严志明代为行使表决权。同意票数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鉴于项目建设过程中复杂因素,董事会同意路桥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在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如因项目总投资变化等原因需要增加或者减少投入项目资本金金额时,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变动金额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可自行决定相关事项,变动金额已经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则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另行决策。

  本次审议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投资合作方情况

  本项目的运作模式为“授权运营+投资人+EPC”。管委会授权新投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投资人并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投融资、勘察设计、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


  绵阳科技城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非本公司关联方,与本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其股东方为绵阳科技城新区管委会(持股 81.59716%)、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股 9.33649%)、四川省财政厅(持股 9.06635%)。
  法定代表人:赖辉

  注册资本:80,330 万元

  成立日期:2010 年 10 月 14 日

  注册地址:绵阳科创园区孵化大楼 C 幢 3 楼 13 号

  经营范围:对高新技术产业、工业、商业、房地产、生物工程、医药、医药器械、计算机软件及网络技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与管理,计算机软件、硬件的设计、开发、销售,建筑材料、电子产品、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项目情况

  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片区开发项目位于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规划范围
23.28 平方公里,包括绵阳市涪城区 12.39 平方公里以及安州区 10.89 平方公里。
本项目为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片区内的道路、统建房、公建配套、金钟湖、科技之心湾心配套工程、科技之心、供水、燃气等项目的投融资、勘察设计、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本项目总投资约 150 亿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约 134.8 亿元,征地拆迁资金约 15.2 亿元(包含青苗补偿、构筑物、过渡费);其余征拆费用由政府承担。本项目合作期 15 年,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总体建设期约为 10 年,根据各子项目的建设时序及建设期不同,即 N+5 年,总合作年限控制在 15 年。

  2.投资项目运作模式及合作方式

  本项目的运作模式为“授权运营+投资人+EPC”,管委会将授权新投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投资人并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投融资、勘察设计、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中标投资人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直接承接本项目相关业务。新投公
司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约定向项目公司付费,项目公司通过新投公司的付费和经营性项目收益收回投资及回报,在项目合作期满后,投资人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实现退出。

  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为总投资的 20%,约 30 亿元,新投公司与投资人所持项
目公司股权比例为 15%:85%,投资人需出资资本金约 25.5 亿元,除资本金以外的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方式取得,各股东按照同股同权的原则按股权比例出资,并承担融资担保义务。本项目拟由路桥集团(持股 75%)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路桥集团下属子公司川交公司(持股 5%)、路航公司(持股 5%),以及华东勘设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投标,则路桥集团包括下属子公司占项目公司股比共计 85%,需出资资本金 25.5 亿。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采用片区开发模式,属于投建运一体项目,公司通过投资获取施工任务,符合公司战略投资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完善“大土木”全产业链的发展思路。

    2.目前,各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大多采用投建一体模式实施,片区开发模式越来越多的被采用。通过该项目的参与,有利于公司积累该模式项目的实操经验,为公司今后更多的实施该类项目、拓展主业范围创造条件。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投资风险

  1.能否中标的风险

  公司能否中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次公司参与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片区开发项目(一期)的投标,如能中标,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2.融资风险

  本项目采用片区开发模式,有别于传统模式,公司还需与金融机构进一步探讨具体融资落实方案,若无法取得融资,将对项目建设造成一定的影响。

  3.回款风险

  本项目付款方式主要采用分期回收成本及收益的模式,且付费资金来源主要依靠管委会向新投公司支付的授权运营费及专项资金补助等。为此,该模式的付
费方式以及资金来源将导致项目存在到期无法按约回款的风险。

  (二)防范措施

  1.公司将积极与多家银行及金融机构进行充分沟通,优化项目方案,保障后期融资落地,同时利用公司自身融资优势开展多渠道的方式融资,解决项目资金。
  2.根据“封闭运行、增量取酬”的开发原则,通过锁定片区内财政增量收入,建立合规支付路径,设立共管账户等方式,确保本项目的回款保障。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协议约定“分期实施,滚动开发”的原则,建立刹车机制和预警机制,动态控制投资及回款风险:若新投公司未按期完成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时,项目公司可暂停施工;若新投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回报时,将启动暂定或终止机制。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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