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10-040
债券代码:126007 债券简称:07 日照债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
传真的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
料。2010年10月27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2人,实际参会董
事12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1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日照港股份
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 1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尚
金瑞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三、 1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臧
东生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四、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日
照港岚山港区结构调整后的南作业区8#、12#液化码头资产的议案》。
由于此议案涉及事项构成了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关
联董事杜传志、蔡中堂、尚金瑞、臧东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因此,实际参
加表决的董事总有效票数应为8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2
附: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日照港岚山港区结构调整后的南作业区8#、12#液化码头资
产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议案构成了公司与控
股股东-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
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金额的确定符合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上述关联交
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佘廉 宋海良 杨雄 朱慈蕴
201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