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就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下属公司与关联方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关于下属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关于山东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2 年与华能集团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项下所述的事项准备的相关说明和其他相关文件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下属公司与关联方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关于该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2、该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符合公司利益。
二、关于下属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关于该等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2、该等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符合公司利益。
三、关于山东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关于该等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2、该等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股票上市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对外担保的要求,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符合公司利益。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与华能集团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关于该等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2、该等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符合公司利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徐孟洲、刘吉臻、徐海锋、张先治、夏清
2021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