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21-064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能集团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所述之关联交易和对有关交易金额的预计尚待
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华能集团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所述之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
程中签署的协议和发生的交易,相关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平合理的条款
签署,并具有非排他性,本公司不会因该协议及其项下的交易对华能集团形
成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审议通过了《华能国
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华能集团框架协议”)及该协议项下所述之关联交易和对有关交易金额的预计。本公司董事会中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董事未进行相关议案的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包括独立董事)认为,该协议是按下列原则签订的:(1)属于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2)按一般商业条款(按公平磋商基准或不逊于公司可获得的来自独立第三方之条款);和(3)按公平合理之条款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之利益。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董事会关于该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2)该交易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符合本公司利益。
审计委员会对该等交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1)《关于公司 2022 年与华
能集团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项下所述的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符合公司利益;和(2)同意将该议案项下所述的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本公司股份上市地规则,华能集团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所述之关联交易和对有关交易金额的预计尚待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等交易有利害关系且享有表决权的关联人在股东大会上将放弃有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1 年预 2021 年截至 9
关联人 关联交 计金额 月 30 日实际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
易类别 (人民币) 发生金额(人 差异较大的原因
民币)
采购辅
助设备 20 亿元 6.07 亿元 -
中国华能集 和产品
团有限公司 购买燃
及其子公司 料和运 500 亿元 437.17 亿元 -
和 联 系 人 力
(联系人的 租赁设
定义见《香 备及土
港联合交易 地和办 3 亿元 1.08 亿元 -
所有限公司 公楼
证券上市规
则》)
信托贷 2 亿元 0.72 亿元
款利息 -
技术服
务、工程
承包及 29 亿元 15.16 亿元 -
其他服
务
接受委
托代为 7 亿元 0 亿元 -
销售
接受贷 日最高贷款 日最高贷款
款 余额 50 亿 余额 47.05 亿 -
元 元
销售产 5 亿元 0.11 亿元
品 -
购电 2 亿元 0 亿元 -
售热 1 亿元 0.08 亿元 -
(三)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2 年预 2021 年截至 9 2022 年预计金额与 2021
关联人 关联交 计金额(人 月 30 日实际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
易类别 民币) 发生金额(人 大的原因
民币)
采购辅
助设备 21 亿元 6.07 亿元 -
及产品
基于公司实际运营情况
以及市场变化情况对交
购买燃 易进行了预计和调整;煤
料和运 1,200 亿元 437.17 亿元 炭市场情况及运输市场
力 情况与预计相比发生了
较大变化,导致预计金额
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
大。
中国华能集 租赁设
团有限公司 备及土 3 亿元 1.08 亿元
地和办 -
及其子公司
和 联 系 人 公楼
(联系人的
定义见《香 信托贷
港联合交易 款利息 2 亿元 0.72 亿元 -
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 技术服
则》) 务、工程 基于公司实际的整体业
承包及 42 亿元 15.16 亿元 务规模和运营情况以及
其他服 市场变化情况对预计交
务 易进行了调整。
接受委
托代为 4 亿元 0 亿元 -
销售
日最高贷款 基于公司实际的整体业
接受贷 余额 150 亿 日最高贷款余 务规模和资金市场变化
款 元(或等值 额 47.05 亿元 而预计。2022 年预计公
外币) 司下属部分企业将择机
取得关联企业提供的贷
款。
销售产 5 亿元 0.11 亿元
品 -
基于行业政策调整带来
购电 36 亿元 0 亿元 的市场变化以及公司实
际运营情况对交易进行
了调整。
售电 1 亿元 0 亿元 -
售热 3 亿元 0.08 亿元 -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能集团”) 的基本情况如下:
设立时间: 1989年3月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法定代表人: 舒印彪
注册资本: 349亿元
组织电力(煤电、气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
经营范围: 核电、生物质能发电等)、热、冷、汽的开发、投资、
建设、生产、经营、输送和销售;组织煤炭、煤层
气、页岩气、水资源的开发、投资、经营、输送和
销售;信息、交通运输、节能环保、配售电、煤化
工和综合智慧能源等相关产业、产品的开发、投资
和销售;电力及相关产业技术的科研开发、技术咨
询服务、技术转让、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工程
监理以及业务范围内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
行、检修和销售;国内外物流贸易、招投标代理、
对外工程承包;业务范围内相关的资产管理、物业
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境内外投资业务。(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1988 年 8 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华能集团。2002 年 12 月,经国务院批准,
华能集团实施了改组,成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2017年 12 月,华能集团完成公司制改制,企业类型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名称由“中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