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9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理家盈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家盈”)目前持有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钢股份”)无限售流通股2,177,777,77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4.777%,来源于2015年包钢股份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以下简称“国华人寿”)目前持有包钢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711,111,10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754%,来源于2015年包钢股份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上述两名股东为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理家盈及一致行动人国华人寿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为:累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即不超过2735,101,956股。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911,700,65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823,401,30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4.000%。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或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上海理家盈贸易有限
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国 5% 以上非第一 非公开发行取得:
3,888,888,885 8.531%
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大股东 3,888,888,885股
公司-自有资金
上述减持主体为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上海理家盈贸易有限公司 2,177,777,776 4.777% 理家盈和国华人寿受同一
主体控制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1,711,111,109 3.754% 理家盈和国华人寿受同一
司-自有资金 主体控制
合计 3,888,888,885 8.531% —
理家盈及一致行动人国华人寿自2015年包钢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以来未发
生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 持比例 持期间 来源 因
区间
上海理家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19/1/21~ 按市场 2015年包 投资安排
盈贸易有2735,101,95 6% 2019/7/19 价格 钢股份非公
限公司及6股 持,不超过: 开发行的股
一致行动 911,700,65 份
人国华人 2股
寿保险股
大宗交易减
份有限公
司-自有 持,不超
资金
过 :
1,823,401
,304股
注:理家盈及一致行动人国华人寿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为:累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即不超过
2735,101,956股。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911,700,652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的2.0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823,401,304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的4.000%。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期限自
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或者自公告发布之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在减持计
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理家盈及一致行动人国华人寿在参与2015年包钢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时承
诺,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拟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
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4.66%。
本次减持是公司合并持股超过5%的股东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可能导致理家
盈和国华人寿合并持股低于5%。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
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