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0-031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 20 亿元、不高于 40 亿元。
相关风险提示: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包钢集团承诺,本计划增持金额不少于 20 亿元,在增持实施期间
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包钢集团的通知,基于对公司
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自有及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
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计划期限及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
3、控股股东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包钢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24,860,777,3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54%。
4、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包钢集团无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计划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增持计划的股份种类:包钢股份 A 股股票。
3、本次增持计划的数量或金额: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 20 亿元人民币,不高于 40 亿元人民币。
4、本次增持计划的价格:不设价格区间,包钢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
6、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包钢集团考虑自身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安排等因素,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包钢集团自有及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包钢集团承诺,本计划增持金额不少于 20 亿元,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