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报告,全体董事
参加表决。
3、公司董事长郑杨、行长潘卫东、副行长兼财务总监王新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培东,保证本季度报告中 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4、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主要财务数据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资产总额 8,064,383 7,950,218 1.4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62,528 638,197 3.81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552,619 528,288 4.61
普通股总股本(百万股) 29,352 29,352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18.83 18.00 4.61
/股)
本报告期 2021 年 7-9 2021年1-9
2021 年 7-9 月 月比上年同 2021 年1-9 月 月比上年同
期增减(%) 期增减(%)
营业收入 46,119 -2.55 143,484 -3.5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698 -25.90 41,536 -7.1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11,535 -26.78 41,264 -7.38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168,910 -180.4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不适用 不适用 -5.75 -180.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5 -28.57 1.34 -7.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 -28.89 1.23 -7.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34 -30.61 1.33 -7.64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8 下降 0.94 7.25 下降 1.14
个百分点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85 下降 0.97 7.20 下降 1.15
益率(%) 个百分点 个百分点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成本收入比(%) 24.14 22.32 上升 1.82 个百分点
利息净收入比营业收入(%) 70.66 69.39 上升 1.27 个百分点
非利息净收入比营业收入(%) 29.34 30.61 下降 1.27 个百分点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比营业收入(%) 15.56 18.68 下降 3.12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不良贷款率(%) 1.62 1.73 下降 0.11 个百分点
贷款减值准备对不良贷款比率(%) 148.62 152.77 下降 4.15 个百分点
贷款减值准备对贷款总额比率(%) 2.40 2.64 下降 0.24 个百分点
注:(1) 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的影响)/(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化为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2) 2021年3月,公司对浦发优2优先股发放股息人民币7.215亿元。2021年7月,公司对19浦发银行永续 债支付利息人民币 14.19 亿元。在计算本报告披露的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时,公司考 虑了优先股股息发放和永续债付息的影响。
(3) 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 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
(4)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 债部分)/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5)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未年化处理。
(7)根据财政部、国资委、银保监会和证监会相关监管要求,调整信用卡分期业务收入的列报项目,从“手 续费及佣金收入”项目调整至“利息收入”项目列示。因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口径变化,同期比较数据 已按照当期口径进行了重述。
(8) 本集团于2021年1 月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根据新租
赁准则的衔接规定,本集团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 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1 年 7-9 月 2021 年 1-9 月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2 43 报告期内处置非流动资产
政府补助 357 548 报告期内获得经营性政府补助
其他营业外净支出 -80 -116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93 -147 按适用税率计算之所得税
合计 196 328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 163 272 -
损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33 56 -
三、普通股及优先股股东情况
1、报告期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213,211 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限售条 或冻
(%) 件股份 结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