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0 证券简称:挖金客 公告编号:2023-054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7 名,实
际参会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李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
果的议案》
全体董事经审议,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
书》,并根据 2023 年 7 月 12 日的投资者竞价情况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40.71 元/
股。由于首轮认购情况未达到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和股数限额,发行人和联席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并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发送《追加认购邀请
书》。2023 年 7 月 13 日至 2023 年 7 月 18 日,投资者根据《追加认购邀请书》
参与追加认购,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确定最终发行对象及获
配股数。最终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1 吴金仙 1,252,763 50,999,981.73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84,303 35,999,975.13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3,023 15,999,966.33
4 北京同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8,459 14,999,965.89
北京同风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 肖诗强 245,639 9,999,963.69
合计 3,144,187 127,999,852.7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全体董事经审议,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正式启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最终的竞价结
果及《认购邀请书》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以下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2.1、与吴金仙签署《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3、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4、与北京同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同风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
署《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5、与肖诗强签署《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全体董事经审议,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的议案》
全体董事经审议,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9 号——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等法律法规,公司编制了《非经常性损益表》。该损益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100Z1000 号)。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3 年 7 月 21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
全体董事经审议,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发行竞价结果的具体情况,公司制订了《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3 年 7 月 21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全体董事经审议,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战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更新了《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3 年 7 月 21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全体董事经审议,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更新了《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
(修订稿)>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3 年 7 月 21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全体董事经审议,认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要求,基于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事宜,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更新,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3 年 7 月 21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控制经营风险提供保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容诚专审
字[2023] 100Z0999 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的内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