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盛化学”、“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413 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2,7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35.35 元/股(不含 35.35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35.35 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900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35.35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900 万股,且系统提交时间晚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 14:34:50:511(不含)的配售
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35.35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900 万股,且系统提
交时间同为 2022 年 3 月 28 日 14:34:50:511 的配售对象中,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
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从大到小将 14 个配售对象予以剔除。
以上过程共剔除 86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67,610 万股,占
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6,705,200 万股的 1.0083%。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有效认购
倍数、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9.67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2 年 4 月 1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2 年 4 月 1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29.67 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35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4、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5、本次发行价格 29.67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4.5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
计算);
(2)32.7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
计算);
(3)25.9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
计算);
(4)34.6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
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29.67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联
盛化学所属行业为“C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截至2022年3月28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9.89倍。
(2)截至 2022 年 3 月 28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T-4日股票 2020年扣非 2020年扣非后EPS 2020年扣非前静 2020年扣非后静态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收盘价(元 前EPS(元/ (元/股) 态市盈率(倍) 市盈率(倍)
/股) 股)
醋化股份 603968.SH 16.86 1.2107 0.9992 13.93 16.87
怡达股份 300721.SZ 38.21 -0.0453 -0.0844 -844.17 -452.99
新化股份 603867.SH 30.89 1.4536 1.2739 21.25 24.25
建业股份 603948.SH 28.75 0.7855 0.6786 36.60 42.37
平均值 23.93 27.83
注:1、2020 年扣非前/后净利润(元)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T-4 日股票收盘价数据
Wind。
2、2020 年扣非前(后)EPS=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3、2020 年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T-4 日收盘价/2020 年扣非前(后)EPS。
4、可比公司习尚喜已经退市、怡达股份 2020 年归母净利润为负,因此计算市盈率平均值时予以剔除。
本次发行价格 29.67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4.62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可比公司 2020 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超出幅度为 24.40%,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第一,公司产品的技术工艺和产品质量在国内外均处于领先水平。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走科技创新发展道路,积极进行自主研发,不断改进主要产品生产工艺,使公司产品的技术工艺和产品质量在国内外均处于领先水平。截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司已取得发明专利 22 项及实用新型专利 7 项。公司通过不断
的探索、积累形成了以反应合成、中和分层和精馏提纯为核心的技术体系,并且仍不断加大研发创新投入,以创新的技术、优化的合成路线和持续优化成熟产品的生产工艺路线,全方位地服务国内外不同需求的客户。公司主要产品如ABL、E2 等,在国内同行业公司中,生产规模大,产品质量高,商业信誉佳,能长期高效满足客户的需求。
第二,公司与优质客户长期合作,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和经营管理能力。化工产业因其特殊性,下游公司在供应商选择上非常慎重。公司产品的下游产业主要是农药、医药及电子行业,客户有拜耳集团、浙江新和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帝斯曼公司(DSM NUTRITIONAL PRODUCTS GMBH)、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等国内外知名企业,E2 产品的下游产业为医药行业,主要用于抗艾滋病药的生产,现有客户有劳仑斯科研、赫特罗科研等国外知名的制药企业。这类客户对于原材料供应商的要求非常严格,其在供应商的选择上往往都要进行长期的试验和考察。公司目前已与上述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时,在与优质客户长期合作过程中,公司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和经营管理能力,不断扩大生产规模,逐渐形成的综合竞争力为公司未来市场开拓和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第三,在产品领域不断拓展并形成产业化协同。公司经过十余年的不断创新与开拓,产品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和丰富,形成了以 BDO 为起始原料的系列产品为主体并辅以其他特种化工产品(E2、IPA、HDO)的丰富产品格局。目
前公司在现有技术沉淀和技术支撑下,能够更快抓住市场机会,具备了迅速完成新产品研发并迅速打开新产品市场形成规模化生产的能力。未来随着半导体、锂电池、化妆品等下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公司将加快电子级 NMP 、高纯级OMCTS、化妆品级 HDO 和可降解材料 PBS 系列等电子化学品、精细化学品、可降解材料等产品的生产,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