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达装备: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本人作为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现作出如下承诺: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
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如果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转让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发生变更,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股份锁定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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