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祥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00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贵所”、“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805号文予以注册。
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或“东吴证券”)协商决定,本次发行数量为4,001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2021年9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1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深证上[2021]919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8.25元/股(不含18.25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8.25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1,520万股(不含1,52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8.25元/股,申购数量等于1,52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1年11月2日(T-3日)14:53:29.864的配售对象中,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进行剔除。以上过程共剔
除137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数量合计141,0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13,973,160万股的1.009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2.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综合考虑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2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1年11月5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1年11月5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
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初始参与跟投的股票数量200.05万股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4.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5. 本次发行价格12.2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46.6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7.4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51.8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41.5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6. 本次发行价格为12.20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 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21年11月2日 (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6.49 倍。
本次发行价格12.2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51.80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1年11月2日(T-3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 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截至2021年11月2日(T-3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T-3日股票 2020年 2020年 2020年扣 2020年扣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收盘价 扣非前EPS 扣非后EPS 非前市盈 非后市盈
(元/股) (元/股) (元/股) 率(倍) 率(倍)
603626.SH 科森科技 9.77 -0.0853 -0.1080 -114.54 -90.46
002635.SZ 安洁科技 13.99 0.6818 0.0971 20.52 144.08
002947.SZ 恒铭达 29.70 0.5769 0.4184 51.48 70.98
300686.SZ 智动力 13.49 0.3954 0.3687 34.12 36.59
430432.NQ 方林科技 10.29 0.4525 0.4232 22.74 24.31
平均值(剔除PE高于100及负值等异常值后) 32.22 43.96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1年11月2日(T-3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0年扣非前/后EPS=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相较于可比公司,公司在技术储备、研发设计、领域拓展、客户基础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①在技术储备方面,公司具有完整的加工工艺。公司始终以工艺技术为导向,以提升产品质量为目的,精进自身的工艺和设备,积累了模具开发、冲压、快压、抗氧化表面处理、焊接、模切等各环节核心技术,形成了完整的加工工艺;②在研发设计方面,公司能够参与客户产品的开发。公司基于长期为知名品牌商服务所积累的较好口碑,具有一定的客户基础,因而能够在终端品牌商进行产品设计和研发的过程中参与零组件设计的论证并进行生产工艺评估。直接参与到零组件的方案设计中能够帮助公司快速做好量产准备,协同模具、自动化及各生产部门同步完成模具开发、生产流程设计并形成自动化方案,帮助公司抢占市场先机;③在领域拓展方面,公司积极寻求新领域的开拓进取。在行业持续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公司意识到需要持续创新来支撑公司的长足发展。基于公司长期为锂电池模组提供精密零组件的经历以及较好的业内口碑,公司于2018 年正式引入了先进的核心技术团队,开展微型锂离子电池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业务。截至目前,公司已具备微型锂离子电池批量生产能力。公司在技术上积极进取,从精密零组件到完整新型产品,丰富了自身产品线,增强了核心竞争力;④在客户基础方面,公司与高端客户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已与包括苹果、惠普、戴尔、华为、微软、三星、联想、华硕等知名终端品牌商建立了合作关系,在苹果产业链中,公司是其笔记本电脑业务主要的数电传控集成组件供应商之一,具有良好的客户基础和业界口碑。
本次发行价格12.20元/股对应发行人2020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51.80倍,高于可比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3)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
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4)《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61,942.23万元,本次发行价格12.20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48,812.20万元,低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格,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7. 按本次发行价格12.20元/股和4,001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48,812.2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5,377.1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3,435.10万元。公司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