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0 证券简称:万祥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祥科技”、“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万祥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5 号)核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1126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1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812.2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 5,377.1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435.10 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76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规模 原计划募集资金 调整后计划募集
投资额 资金投资额
1 新建微型锂离子电池及精密 100,000.00 21,739.94 21,739.94
零部件生产项目
2 笔记本电脑外观结构件产业 20,300.27 18,700.27 10,000.00
化项目
3 消费电子产品精密组件加工 6,502.02 6,502.02 6,502.02
自动化升级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5,193.14
合计 141,802.29 61,942.23 43,435.10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原因如下: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此外,公司收取的回款中有较大比例为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对于募投项目的相关设备、材料、场地安装等费用根据实际需要先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款项,后续按月统计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能够加快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相关设备及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由采购部、各事业部等相关部门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审批流程,经相应审批程序确认后签订相关合同,并与
为银行承兑汇票。经逐级审批后,财务部根据付款审批流程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3、公司财务部须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明细表,并报送保荐机构进行备案。同时还应在明细表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票据、交易合同、付款凭证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后,财务部按募集资金支付金额准备相关材料,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说明用途,同时通知保荐机构。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监事会认为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以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