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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3

青木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木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202号)。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666.6667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3.10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63.0856元/股,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应当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本次发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66.6666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4%。

构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83.3333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66.6666 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4.0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6.6667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125.0001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3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7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9.69%。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1,600.0001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青木股份于2022年3月2日(T日)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青木股份”股票475万股。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2年3月4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2年3月4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2年3月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深交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北交所、上交所、深交所首发股权项目的网下询价及申购。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2,346,789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49,150,293,000股,配号总数为98,300,586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098300586。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0,347.43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320.05万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8,049,501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0.31%;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7,950,500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9.69%。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161758954%,申购倍数为6,182.04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 2022 年 3 月 3 日(T+1 日)上午在深
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上步工业区 203 栋 202 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 2022 年 3
月 4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3 日

  (本页无正文,为《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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