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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富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27

鸿富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富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对鸿富瀚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1,5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96.66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44,99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1,347.96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划至
公司指定账户。2021 年 10 月 13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656 号)。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鸿富瀚功能性电子材料与智能设备项目        53,308.87          53,100.00

  2    工业自动化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6,781.35          16,700.00

                    合计                          70,090.22          69,8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超募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

    (二) 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含超募资金)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 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及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要保本约定),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 投资期限

    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五) 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
好、安全性高、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风险可控。

    (二) 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
存单以及其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公司拟投资品种的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含
超募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鸿富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陈龙飞                  蔡诗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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