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本人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人已仔细阅读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中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指使或者协助发行人违反规定披露信息,不存在指使或者协助发行人进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之签署页)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张定武
共同实际控制人:
丘晓霞
此项承诺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