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漕桥村凤凰山)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 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 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50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
发行股数 行新股,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
行的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5%。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61.46 元/股
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
发行方式 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账户的境
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预计发行日期 2021 年 9 月 17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6,0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9 月 15 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市场竞争风险
反光材料行业是市场化、充分竞争的行业,公司产品面临国际和国内同行的竞争。公司通过自主研发、自我创新和经验积累,掌握了玻璃微珠型反光材料的核心技术,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了一定的优势,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发行人《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1]0765 号),2020 年度,公
司实现营业收入 62,211.81 万元,较 2019 年度金额增加 8,306.79 万元,增长
15.41%;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781.03 万元,较
2019 年度增加 2,917.71 万元,增长 49.76%。2020 年度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及净
利润水平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行业内国际知名企业凭借其技术实力、资金优势,在竞争中处于先发地位。国内的竞争对手也可能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扩大产能等方式参与市场竞争。如果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供给过剩、产品价格下降,进而导致行业毛利率下降。如果公司无法采取积极、有效的策略成功应对,则公司可能出现产品竞争力下降,从而导致收入下滑、毛利率下降,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玻璃微珠、基布、胶粘剂原料(乙酸乙酯、丙烯酸丁酯等化工材料)。报告期各期,公司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83.10%、80.08%和 79.51%,占比较高。因此,如果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公司不能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三)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公司的核心技术是由公司研发技术人员通过多年研究并反复试验后积累和取得的,是衡量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的关键因素之一。公司通过多年的自主创新和不断积累,形成了在行业内的技术优势。虽然公司已采取了相对完善的技术保密措施保护公司的核心技术,但不能完全排除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一旦公司核心技术失密,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竞争力,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尤其是核心技术人员对公司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为了稳定技术研发队伍,公司制定了合理的员工薪酬方案,并建立了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大力提高科技人才尤其是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水平,并通过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其对公司的归属感。公司还积极与高校展开产学研合作,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在职培训,满足技术人员自我提升的需求。但随着企业间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可能对公司的技术和研发实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中美贸易摩擦带来的市场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出口美国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928.79 万元、2,164.55 万元
和 2,054.3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33%、4.02%和 3.30%。
自 2018 年 3 月以来,中美贸易摩擦逐步升级,美国先后三轮对中国输美商
品加征关税,对于反光材料行业,其中第一轮 500 亿美元清单涵盖了反光热贴、反光膜等产品,第二轮 2,000 亿美元清单涵盖了各类反光布、反光晶格、反光织带、反光包等产品,第三轮 3,000 亿美元中的第一批清单涵盖了反光服饰产品;加征税率方面,目前反光服饰为 7.5%,其他产品为 25%。报告期内,公司出口美国的产品主要是反光服饰,虽然公司直接出口美国的产品收入相对较少,但如果未来贸易摩擦持续紧张或进一步升级,加征关税的税率有可能进一步提高,将可能导致公司出口美国的销售收入和利润率进一步下降。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019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具体承诺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2021 年 1-6 月主要财务信息
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 1-6 月的相
关财务信息已经中汇会计师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中汇会阅[2021]6794号),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变动率
营业收入 38,045.83 25,227.17 50.81%
营业利润 5,149.02 4,388.88 17.32%
利润总额 5,152.15 4,387.51 17.43%
净利润 4,514.38 3,774.65 19.6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14.38 3,774.65 19.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4,397.51 3,346.44 31.41%
股东的净利润
2021 年上半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 50.81%、17.32%、17.43%、19.60%和 31.41%,经营业绩较 2020 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系:一是 2020 年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延迟开工、下游需求下降以及物流运输受阻,导致当期经营业绩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而自 2020 年下半年以来,国内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下游客户需求以及物流运输已恢复并维持正常状态;二是 2019 年以来,公司主要产品反光布在消费领域的市场需求大幅增长,也促进了公司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
(二)2021 年 1-9 月份业绩预计
基于公司截至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在手订单情况,公司预计 2021 年 1-9 月的
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年1-9月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58,000.00 至 60,000.00 42,546.12 36.32%至
41.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100 至 7,600 6,429.89 10.42%至18.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6,900 至 7,400 5,665.10 21.80%至30.62%
公